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加快推进我省工业互联网发展,我厅现组织开展全省工业互联网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基地建设主体要求

1.示范基地以各类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区等园区和产业集聚区为主,每州市可推荐最多5个单位进行申报

2.鼓励园区联合基础电信企业、通信设备制造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服务提供商、科研院所和高校等分工合作、共同开展示范基地建设。

二、示范园区建设内容要求

1.示范基地立足园区特色和优势产业,率先建设与行业应用有机结合的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不断优化园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推动园区内企业内外网升级改造,通过1-2年建设成为本地区工业互联网建设和应用先行区

2.探索形成与基础电信企业、各类服务提供商等合作共建、共同打造工业互联网应用场景等发展新模式,带动园区内企业深度参与工业互联网建设及推广应用,推动园区主导产业从单点、局部的信息技术应用向网络化、数字化和智能化转变。

三、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工业互联网示范基地是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各市州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推进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作为培育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和促进产业集聚的重要抓手,要按照申报要求,把本地区范围内具备创建条件的园区推荐上来。

(二)材料报送。国家级、省级园区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处。各州(市)园区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属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加盖公章,于2021年1月15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处。

报送材料包括:州(市)工业互联网示范基地创建推荐汇总表(附件2)(纸质2 份)、申报园区具体申报材料(纸质2 份)和申报材料电子版(光盘1 份)。

四、评审、公告及认定

(一)集中评审。由省工信厅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本次征集的工业互联网示范基地进行评审,提出专家评审意见。

(二)公示公告。省工信厅对通过评审的示范基地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作为我省工业互联网示范基地,大力支持示范基地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

(三)示范基地认定。示范基地建设初步建成后,可申请进行验收。经考核并通过验收后,认定为我省工业互联网示范基地,及时总结建设经验并推广应用。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局高度重视申报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把关,确保申报质量。

(二)对入选省工业互联网示范基地的园区,将在供需精准对接、重要媒体宣传、国家推荐等,予以重点支持。

(三)本通知电子文档,可从省工信厅网站下载。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翔        张小珑   

联系电话:0871-63512248  63515015

电子邮箱:xxc@ynitdc.net

材料报送地址:昆明市永安路37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处1106室、609室

 附件:1.工业互联网示范基地创建申报书

 2.工业互联网示范基地创建推荐汇总表202012181742445249.docx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1216